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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6年度全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检查考核方案》的通知
时间:2008-9-26 15:09:46 来源:日照农业网 作者: 编辑: 访问次数: 关闭

山东省

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文件

领导小组办公室

鲁农负办字〔200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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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6年度全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检查考核方案》的通知

各市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6〕48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06〕73号)以及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领导小组2007年第一次会议精神。省委、省政府将组织八个检查组于2007年 3月中下旬对各市2006年度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落实支农惠农政策、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等情况进行检查考核。为搞好本次检查考核,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检查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的

    本次检查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为重点,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突出重点、简便易行、促进工作的原则,通过检查考核,督促和推动各地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总结各地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经验和做法,及时纠正和严肃处理加重农民负担、损害农民合法权益的违法违纪行为。

    二、检查的内容

    (一)领导重视情况。重点查看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制度是否得到落实;党委、政府是否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减负工作,是否下发专门文件;有关涉农部门是否按照部门负责制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二)减负和支农惠农有关政策落实情况。重点查看“三取消”、“一规范”政策是否落实;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是否实行了专户储存、分村设账,有无平调、挤占、挪用、克扣现象;是否实行了财务公开;乡村是否增加新的债务;各项减免、补贴政策是否落实到位;向农民收取的费用程序是否规范并按规定开据相应的票据;有无动用警力或组织工作组、“小分队”等强行向农民收钱收物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现象。

    (三)“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是否严格履行了议事、审批、备案等程序;筹资筹劳是否突破规定标准,筹资是否专款专用,是否按规定的范围使用并接受村民监督;有无借“一事一议”名义向农民乱集资的现象。

    (四)专项治理工作落实情况。是否按规定对涉及农民负担的收费项目进行了清理;是否有借募捐的形式和以为农民办好事、办实事的名义搞变相集资。在农村义务教育、引黄水费、农民建房、计划生育、殡葬、身份证办理、生猪屠宰、修建道路、村村通自来水、农业用水用电、校舍修建、报刊征订、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等方面是否存在乱收费、乱摊派、强迫命令的现象;是否存在“两田制”和多留机动地收取承包费,变相增加农民负担现象;政府征占用集体土地,安置补偿费是否足额,及时到位;县、乡是否存在挪用补偿费的现象。

    (五)监督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农村义务教育收费“一费制”,农村公费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等四项制度是否得到落实;农民负担信访举报、案件查处、监督检查、考核奖惩等方面的制度是否建立起来;农民负担监督卡填制是否规范,是否按规定时间发放到农户;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经费是否按规定列入财政预算。

    (六)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情况。涉及的农民负担的信访案件查处是否及时;对涉及农民负担的恶性案件、严重群体性事件或造成重大影响的违法违纪案件按照责任追究制的有关规定处理是否到位;是否存在隐瞒不报、报而不查,查而不处、弄虚作假的现象。

    三、检查方法和评分办法

    (一)检查方法。本次检查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听取汇报与实地查看、座谈相结合,综合考核与平时掌握情况相结合的办法,对县(市、区)、乡(镇)、村、户、学校进行逐级检查,重点到乡(镇)、村、户和学校进行检查,直接听取基层的意见和农民群众的反映和呼声。每个市由省里确定检查1个县(市、区),从被检查的县(市、区)中随机抽查2个乡(镇),从每个被抽查的乡(镇)中随机抽查3个村和1处农村中小学,每个村随机走访5个以上农户。

    (二)评分办法。采取百分制记分、实行逐项倒扣分的办法。即先赋予每个被检查单位总体100分,每发现一个问题就按规定扣除一定的分数,最后剩余的分数即为该单位的实际得分,不计负分。对县(市、区)、乡(镇)、村、户、学校检查,只要发现应扣分的问题,就从该县(市、区)的总分中扣除。在一个县(市、区)内同一类问题出现多次的,只扣分一次。(具体考核记分办法由省减负办另行制定)

    本次检查为2006年年终考核,所得分数占年度考核分数的50%,平时工作占20%,信访案件查结情况占30%。

    四、检查的步骤

    1、暗访。首先按照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的信访案件进行暗访,每个市暗访一个案件,时间半天。暗访结束后,检查组到所检查的县进行检查。

    2、对市级的检查。各市提供本市出台的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2006年度减负文件以及党委、政府研究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会议记录等,减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提供书面汇报材料。

    3、对县级的检查。检查组直接听取被检查县(市、区)党委、政府减负工作汇报,查看出台的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2006年度减负文件以及党委、政府研究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会议记录等。减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提供书面汇报材料,检查组将逐一认真查看,并据此打分。

    4、对乡(镇)和学校的检查。检查组到乡(镇)以后,分成二个小组同时开展工作,一组在乡(镇)和学校检查,一组到村、户检查。在乡(镇)检查的内容主要是查看由财政、教育、计生、国土资源、经管部门提供的涉及农民负担的账目和有关材料以及公示牌、公示栏等。根据情况召开一定形式的座谈会。查账的重点是查看有关涉农部门是否存在超标准、超范围收费的问题;村级报刊费用是否超过规定的限额;转移支付资金是否拨付到位。对学校的检查,主要通过查看资料和座谈,向学生了解收费情况及查看有关文件依据,并随机与3名以上学生进行谈话核实。

    5、对村、户的检查。由乡(镇)一名工作人员带路到村后,先查看该村财务公开栏(榜)是否完备、公开内容是否齐全及时。到户访查,由检查组随机确定农户。入户后,要先向农户说明来意,通过查看农民负担监督卡、“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收据和有关涉农部门的收款凭证,听取群众反映,同时填好入户调查表。

    6、情况汇总。检查组每检查完成一个市后,都要用半天时间分析汇总资料,对该市的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做出初步的评价。检查组在分析汇总过程中认为某个方面的情况需要进一步核实的,可以根据需要到相关的单位或农户进行补充调查。

    7、情况反馈。由组长代表检查组向市、县(市、区)反馈检查意见,反馈时不讲最终得分情况,主要谈对该市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总体印象和大概评价,要肯定成绩、指出问题,并从思想认识、组织领导、落实政策、工作措施和制度建设等方面对今后工作提出建议和要求。

    8、检查总结。检查结束以后,各检查组要对所检查市的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比,要形成详细的书面检查报告,并于4月10日前交省减负办。省减负办将检查和考评情况汇总后向省委、省政府汇报,并把各市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书面反馈到各市。

    9、整改阶段。各市党委、政府要针对省检查组反馈的问题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认真整改,并在一个月内将整改结果以正式文件上报省委、省政府,同时抄报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检查工作要求

    本次检查,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抽调得力人员参加检查工作,并在车辆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开展。被检查单位要主动配合检查组的工作,服从检查组的安排,自觉接受检查。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推诿和敷衍,更不允许弄虚作假,欺骗检查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被检查的农户以及反映情况的单位和个人打击报复,一旦发现,要严肃处理。参加检查人员在工作中要发扬认真负责、扎实细致、不怕吃苦的工作作风,坚持原则,严格执行廉政纪律,秉公办事,不徇私情。检查期间不接受宴请,不收受礼品,轻车简从。

    六、检查人员的组成及检查时间

    省检查组由省委政策研究室,省监察厅(纠风办)、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物价局等部门牵头,并从这些部门抽调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同志组成8个检查组,每组由一名厅级领导带队,4名同志为成员。每个检查组检查2-3个市,检查时间3月20日-4月5日。

    下载:2006年度全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检查考核方案

    附件:考核人员分组安排

                            山东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三月十九日

    主题词:农民负担 检查考核  通知


    山东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3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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