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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人字〔2007〕25号
关于做好第六批优秀乡镇农业技术人员
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日照经济开发区人事局(人劳局)、农业局(农发局)、财政局:
为加强我市乡镇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鼓励更多的优秀农业技术人员扎根基层,献身农业,根据《日照市优秀乡镇农业技术人员奖励办法》(日人[2001]19号),结合我市农业系统实际,现就做好第六批日照市优秀乡镇农业技术人员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乡镇农业(含农技、种子、果茶、蔬菜)和农经等农业技术服务单位工作的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大专以上毕业生工作满3年、中专毕业生工作满5年),且被聘任为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现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人员。
全市共评选市级优秀乡镇农业技术人员60名,其中,农技推广系列30名,农经系列30名。各区县实行差额推荐,差额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2。
二、评选条件
能模范执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为现代农业建设提供技术服务,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评选市级优秀乡镇农业技术人员。
(一)在工作和技术上有创新,近3年内获得过县级以上科技成果奖或市级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过学术论文的;
(二)在本乡镇推广新技术、新成果达到适宜推广面积范围的80%以上,取得较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
(三)忠于职守,钻研业务,与时俱进,工作有思路、有办法,能创造性完成本职工作,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两年以上是优秀等次的。
市优秀乡镇农业技术人员管理期满又做出成绩并获得大专以上学历或被聘任为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可以连续参评。连续参评人员在原有条件的基础上,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近三年内获得市级以上科技成果奖或在省级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过学术论文的;
(二)近三年内获得记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三)管理期限内进行科技攻关、技术推广、解决技术难题,取得突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参与修炼“法轮功”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发生问题的个人不得参加评选,参评人员由有关部门出具证明。
三、评选程序
(一)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日照市优秀乡镇农业技术人员申报表》(见附件3),提供反映本人工作成绩、学历、职称等有关证明材料。
(二)推荐。推荐工作坚持自下而上、民主公开的原则,严格标准条件,面向农技推广第一线。由所在单位根据民主评议的结果提名,按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逐级上报。各区县根据差额推荐分配名额,结合本地实际,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初评,并将确定人选排序推荐到市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推荐的人选中,担任站(所)长职务的,不得超过推荐人选总数的50%。不直接从事农技推广工作的行政管理人员,不参加评选。
(三)评选。市人事局、农业局、财政局组成市优秀乡镇农业技术人员评选领导小组(附件1),成立市优秀乡镇农业技术人员评选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下设农业、农经管理两个专业评议组。评选时,先由专业评议组进行评议,提出评议意见,然后由评委会在认真评议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经出席评委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的,方可有效。
(四)公示。经评委会专家评选通过的人员,要在其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名单报市人事局、农业局、财政局联合审核同意后,予以公布。
四、奖励方式
被评选为“日照市优秀乡镇农业技术人员”的,由市人事局、市农业局、市财政局联合表彰奖励,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奖金列入市财政预算,每人每年400元,由市农业局按年度直接发放给本人。享受上述待遇,不影响正常的晋升工资和领取应得的各类津贴、补贴。评聘职称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考虑。
五、管理办法
第六届市级优秀乡镇农业技术人员的管理期限为三年(2007—2009年)。在此期限内,由区县农业局(农发局)负责进行动态管理及年度考核,每年年末结合年度工作考核,填写《日照市优秀乡镇农业技术人员年度工作考核表》,经区县农业局(农发局)报市农业局,考核合格者发给年度奖金。
在管理期限内离开基层农业技术岗位的,自离开之下月起停发奖金;受行政记过以上处分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称号和奖金。由于脱离基层农业技术岗位及其它原因需停发奖金时,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本人所在单位经上级农业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向市农业局备案。
六、材料要求及时间安排
(一)上报材料要求。
1.《日照市优秀乡镇农业技术人员申报表》2份;
2.《推荐评选日照市优秀乡镇农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一式15份;
3. 个人业务工作总结1份;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成果等证明材料和论文著作封面、目录、文章第一页的复印件各1份,装订成册,由各县人事局(人劳局)、农业局(农工委)盖章确认。所报材料评审结束之后不再退还。
区县人事、农业部门要对推荐材料严格把关,对在评选和年度考核工作中营私舞弊,弄虚作假者,要给予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
(二)报送时间。请各市于11月10日前将材料报送市农业局人事科。
联系人:胡开友、辛秀亮,电话:8816206
附件:1、日照市第六届优秀乡镇农业技术人员推荐评选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日照市人事局 日照市农业局 日照市财政局
二〇〇七年十月十一日
附件1:
日照市第六届优秀乡镇农业技术人员
推荐评选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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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 长: |
孔宪斌 |
市农业局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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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组长: |
杨猛 |
市人事局副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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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忠君 |
市财政局副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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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宝足 |
市农业局调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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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员: |
吴红委 |
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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亓加顺 |
市财政局农业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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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开友 |
市农业局人事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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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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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加余 |
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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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秀亮 |
市农业局人事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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