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日政办发〔2007〕76号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全面实施农村会计委托代理制 切实加强村级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的实施意见
各区县人民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市 政府各部门,各高等院校,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国家、省属驻日 照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切实加强村级集体财务 规范化管理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村级会计 委托代理制切实加强村级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的意见》(鲁政办 发 〔2007〕4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在尊重农民群 众意愿和民主权利的基础上,把村级财务委托乡镇(街道)统一 核算和监督,是新形势下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的有效方式,对于堵 塞农村财务管理漏洞、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腐败行为、改善党群 干群关系具有重要作用。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要紧紧围绕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部署,在充分尊重村民意愿和保障村 民权益的前提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改 革农村集体财务管理体制,完善村级财务监督机制,促进农村集 体资产与财务管理的规范化、民主化和制度化,从根本上解决农 村财务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利益,促进农村经济 健康发展,保持农村社会长期稳定。
(二)基本原则。
1.“五权”不变的原则。《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明确规定,农村 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属全体村民所有,其权益受法律保护,任 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平调、挪用或拆借。实行村级会计 委托代理,必须确保村级集体资金所有权、使用权、监督权、收 益权、处置权“五权”不变,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 益。
2.民主自愿的原则。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必须尊重广大农 民群众的意愿,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不得行政 命令,强行代理。3.因地制宜、积极稳妥的原则。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 要从有利于加强农村集体财务管理的实际出发,根据各村具体情 况,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不搞一刀切。
二、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的主要内容
乡镇(街道)经管站负责农村会计代理服务工作,主要代理 村集体会计账目、村集体资金和会计档案,提供会计信息。实行 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后,各村仅保留一名村会计,负责本村报账及 土地承包合同管理等工作。
(一)代理记账。乡镇(街道)经管站要按照《村集体经济 组织会计制度》的要求,为每个会计核算单位设立账簿、账表等, 并根据业务往来填制记账凭证,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整理、装订 会计档案。村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置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 账、农户往来备查簿、劳务登记簿等。
(二)代理村集体资金。村集体资金属于全体村民所有,必 须全部纳入村级财务核算,统一管理,不得设置账外账。为防止 村集体资金被平调、挪用,对资金的管理各乡镇(街道)必须在 银行统一设立专户,并实行“双印鉴”管理。村级转移支付资金 只能用于村干部报酬、五保户供养和村级办公经费。“一事一议” 筹集的资金,必须专项用于村内兴办集体生产生活项目和公益事 业。
(三)代理会计档案。乡镇(街道)经管站要按核算单位及时整理好村级会计档案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档案,并分类编号, 装订成册,统一保管,不得散失、毁损。要建立健全会计档案室, 购置必要的会计档案柜,制定完善档案制度,做到职责明确、专 人负责。有条件的地方也可由村集体保管。
(四)提供会计信息。乡镇(街道)经管站要按照财务会计 制度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编报、提供真实完整的各 类会计信息,便于上级业务监管和群众监督。
三、规范和完善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的方法步骤
从现在开始到年底前,条件成熟的地方要全面推行村级会计 委托代理制。已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的地方,要组织专门力 量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工作程序不规范、手续不齐全的,要按 照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完善。
(一)清账理财 (2007年 9 月 30 日前)。确定实行会计委托 代理的村,要按规定时间冻结财务账目,由村两委成员、理财小 组成员、村民代表等人员组成财务清查小组,对村集体的财产物 资、现金、存款、债权债务、承包合同等逐一清理核实,登记造 册,并将清查结果向群众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账账、 账证、账实相符。
(二)签订委托协议 (2007年 10月 1 日至 10月 15 日)。经 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同意,由乡镇(街道)经管站与村 民委员会签订书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 实行依法委托。已实行代理但没有履行委托程序的,要补办有关手续。
(三)规范代理程序(2007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31 日)。 村集体经济组织发生经济业务要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经办人在 原始凭证上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经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审批 同意并签字盖章,交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对符合财务制度规定 的单据加盖民主理财专用章,由村会计到乡镇(街道)经管站报 账,乡镇(街道)经管站的代理会计按有关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 审核后进行会计账务处理。
(四)健全管理制度 (2007年 11月 1 日至 11月 30 日)。村 级要建立健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主要包括村级财务收支预决 算、财务开支审批、对外投资、财产物资及固定资产管理等制度。 要加强村集体收入管理,建立村级收入档案,防止收入不入账、 私设“小金库”现象的发生,确保村集体资金及时足额纳入账内管 理。建立村级举债申报制度,坚决控制村级新增债务。乡镇(街 道)经管站要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管理、岗位职责、票据管理、电 算化管理、档案管理、财务工作流程等内部管理制度,确保会计 代理的各项业务有章可循、规范运作。乡镇(街道)经管站代管 村集体资金,必须以村为单位在银行开设账户,专户存储,专款 专用,实行双印鉴管理,严禁截留、挪用,也不得在各村之间调 剂使用。加强票据管理,村集体内部结算要使用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监制的村级集体组织内部结算凭证,严禁白条抵库。
(五)完善监督体系 (2007年 12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一 是完善民主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村级民主理财小组,规范民主 理财小组的职责、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二是规范代理会计监督。 乡镇(街道)经管站及会计人员要切实履行会计监督职责,依据 有关规定,对村集体财务活动进行有效监督。三是实行财务公开。 乡镇(街道)经管站要以村为单位,按照有关财务公开制度的要 求,将编制的各村财务收支情况公开表交村委会讨论后,按时在 村财务公开栏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四是加强审计监督。要结合 农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对村级财务收支和财务制度执行 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审计,对村干部进行任期和离任经济责 任专项审计。县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乡镇(街 道)经管站代管村集体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定期进行审计,防止挪 用侵占村集体资金现象的发生,确保村集体资金的安全与完整。 五是实行电算化管理。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大投入,加快推行农 村财务电算化管理。有条件的地方可建立县、乡、村三级财务电 算化管理网络,最终实现农村经济管理信息化。要建立健全电算 化管理制度,确保电算化的安全运行。
四、切实加强农村财会和经管队伍建设
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工作,重点在基层。县乡农村经营管 理部门要认真履行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的职能,做好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工作。要完善农村财会人员任用制度,保持农村财会人 员的相对稳定,村会计的任免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村主 要干部及其亲属不得担任本村会计。要积极推行农村财会人员管 理体制改革,因地制宜地推广以“公开考选、择优录用、乡镇管理、 优胜劣汰”为主要内容的会计职业化管理,并不断进行完善和提 高。要加大对农村财会人员的日常管理和教育培训力度,对村集 体经济组织的会计人员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实行轮训制度,努力 提高其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要加强农村会计人员的培训和 管理,努力提高农村财会人员的经管业务水平,并建立健全农村 会计监督约束机制和考核奖惩机制。凡从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 计工作的人员,必须接受农村集体经济财务会计、农业承包合同 管理、减轻农民负担政策等方面的培训,取得上岗资格,凭证上 岗。各级要对农村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给予必要的支持。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村级集体财务规范管理、健康有序运行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 加强村级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将其作为当前社会 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 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制订具体的实施办法,搞好试点, 分类指导,稳步推进。要加大对村级集体财务管理和监督工作的 投入,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和办公经费,确保村级会计委托代理 工作的正常运转。各级农业部门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加 快制定和完善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并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各级 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协调,切实搞好 监督检查,共同做好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工作,推进我市农村集体 财务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稳定。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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