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农经管字〔2008〕1号
关于转发鲁农经站字[2008]1号文件
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统计监测分析工作的
通 知
各区县农业局、日照经济开发区农村发展局:
现将省农业厅《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统计监测分析工作的通知》(鲁农经站字[2008]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迅速组织部署,认真搞好统计汇总。这次全面统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区县接到通知后要迅速组织部署,县级经管部门要做好各类型、各产业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原始数据的采集、审核、录入、汇总工作,并按时上报。
二、明确统计监督分析员,加强日常监测。各区县农业局要高度重视,明确统计监督分析员,并按照附件4的格式,于5月8日前将电子文档上报市经管站。
三、要及时汇总报送。区县汇总及分析报告请于5月23日前上报市经管站。以后的统计季报,各区县要于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之前,将辖区内前一季度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统计情况上报市经管站。
联系人:杨海军 电话:8816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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