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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农业局关于2009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的几项说明
时间:2008-11-19 15:52:44 来源:日照农业网 作者: 编辑: 访问次数: 关闭

日照市农业局
关于2009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的
几项说明
 
      一、小麦种植面积的核定
      2009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要认真遵循准确、及时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核定范围是种粮农民2008年11月30日前出苗的折实小麦面积(含国营农场、原良种场种植的小麦)。
      二、小麦种植面积的核定办法与统计上报程序
小麦种植面积的核定工作由自报折实面积、核实、公示、确定、统计上报五个环节组成;分种粮农民自报折实面积,村委会核实、公示、确定、统计上报,乡(镇)政府统计、公示、确定、上报,县(市、区)政府统计上报,市政府统计上报五个层次;分村委会公示分户农民小麦种植面积,乡(镇)政府公示所辖各村小麦种植面积两级公示。乡(镇)政府必须收集、保存各村委会及乡(镇)两级公示影像资料。
      自报折实面积截止日期为2008年11月30日,截止日期前由种粮农民(小麦种植所有权人)自报折实小麦面积。农民可采取直接法或扣除法计算自报折实小麦面积。
      (一)直接法
      1.纯播小麦按100%折实报告;麦田未留套种行而套种玉米等作物的也按100%折实报告。
      2.麦田预留套种行套种其他作物,可按公式“种植带内小麦行数Х0.2/每个种植带间距”的比例计算出折实小麦面积后报告(详见附件:几种主要间作套种模式及折实参考数据)。例如麦田套种棉花“三二式”模式,每个种植带1.5米左右,在0.5米左右的畦内种三行小麦,预留套种行,套2行棉花,折实比例是3Х0.2/1.5=40%。
      3.占用基本农田植树、林间种植小麦和林粮间作的,由各市根据土地性质、植树密度、林木生长时间及对小麦产量的影响,确定小麦是否纳入核定范围和折实比例,涉及违规占用基本农田植树的,原则上小麦不再纳入核定范围(但要注意做好群众工作,不要激化矛盾)。
      (二)扣除法
      以农民实际耕种土地面积为依据,扣除非种植小麦面积后报告。
      由村委会核实种粮农民自报折实小麦面积,核实可采取直接丈量核实和参照核实的办法。直接丈量核实是指通过统一组织对每户实际种植小麦的面积逐一丈量予以核实。参照核实是指以2008年核定小麦面积为依据,加减2009年度小麦种植增减部分。上年度群众信访对小麦核实面积有异议的村,必须采用丈量核实的办法。村核实后公示分户农民的种植面积,公示期7天,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村委会复核;经公示没有异议后,由村委会确定本区域的分户农民小麦种植面积,然后上报。村委会核实、公示、确定和上报工作于2008年12月15日前完成。
      乡(镇)、县(市、区)、市小麦种植面积按照省财政厅《粮食直补资金管理系统》的程序和格式要求进行数据录入、统计,以政府正式文件上报。乡(镇)政府统计所辖各村核实的小麦面积后,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乡(镇)政府复核。经公示没有异议后,由乡(镇)政府确定本区域的分户农民小麦种植面积,于2008年12月25日前完成上报。各区县政府、管委要将核实情况于2009年1月5日前报市农业局、市财政局。
      三、2009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的督查
      市农业局将同市财政局联合组成督导检查组,对各区县的核定情况进行督查。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违纪现象,要依法对有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同时,市里设立小麦种植面积核实工作咨询和举报电话(市农业局电话:8816222;市财政局电话:8668052)。
 
 
                          二○○八年十一月十九日